扣费时间

东莞住房公积金每月几号扣款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8-28,回复内容:


 您好,请明确您所咨询的问题,建议电话咨询12345。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8-19,回复内容:


您好,不同的提取方式所需要提供的资料是不同的,详细可登陆我中心官网查询办事指南:http://dggjj.dg.gov.cn/dggjj/tql/list2.shtml 如有疑问可咨询12345热线。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8-19,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第七条  符合本规定第五条第(二)项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首次申请应在该笔贷款正常还贷期内提出,提取的时间间隔不少于6个月(已办理逐月划扣服务的除外),可提取至该笔贷款结清当月账户余额,但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贷款实还本息总额。
偿还购房商业贷款提取(未加入商贷信息互通),首次办理提取:
1、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原件;
2、还款存折原件或还款对账清单原件(需打印显示最新的还款记录,清单需盖经办银行业务章。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8-19,回复内容:


 您好,1、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特别要求对住房套数认定特别要求:不管是本地贷款还是异地贷款,对住房套数的认定均以缴存职工家庭在我市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登记的住房套数为准,对贷款次数的认定均以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次数为准,申请商转公的该套住房及该笔贷款不计在内。

2、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取消单/双职工区分,购买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公积金贷款起贷额度为5万元。配偶未缴满6个月但正常缴存的,其缴存基数纳入家庭收入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8-19,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取消单/双职工区分,购买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公积金贷款起贷额度为5万元。配偶未缴满6个月但正常缴存的,其缴存基数纳入家庭收入计算供收比。外籍缴存职工不能以配偶名义参与计算可贷额度,正常缴存的,其缴存基数可纳入家庭收入计算供收比。
职工个人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Y=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B×(缴存时间系数T+收入调节系数I)×流动性调节系数L。
即:Y=B·(T+I)·L。
(一)个人公积金账户余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8-19,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第七条  符合本规定第五条第(二)项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首次申请应在该笔贷款正常还贷期内提出,提取的时间间隔不少于6个月(已办理逐月划扣服务的除外),可提取至该笔贷款结清当月账户余额,但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贷款实还本息总额。
偿还购房商业贷款提取(未加入商贷信息互通),首次办理提取:
1、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原件;
2、还款存折原件或还款对账清单原件(需打印显示最新的还款记录,清单需盖经办银行业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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