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咨询
您好,我想咨询下,丈夫在长沙工作,妻子在北京工作,以妻子名义在北京购买的房子,可以提取丈夫在长沙的公积金来支付月供吗?具体的手续有哪些?谢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20,回复内容:
您好,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住房有异地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在正常还贷12个月后可以申请还贷提取公积金。贷款期间每年可提取一次,但每次间隔时间应在12个月以上。还贷2年以上一次性提取的,提取额不得超过最近24个月的还款额。若省直公积金贷款办理了按月划拨业务的,可以提取除公积金抵扣外现金还款部分的额度。疑问及建议可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咨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17,回复内容:
您好,如您符合贷款条件,首套房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首付四成,利率上浮10%,感谢您对长沙市公积金的理解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17,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您的情况,您公司给您购买了社保,您是不符合灵活就业人员开户公积金的,感谢您对长沙市公积金的理解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17,回复内容:
您好,网上在线申请提取,如你手机提交不了,建议您在电脑上面下载APP 尝试下,感谢您对长沙市公积金的理解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17,回复内容:
您好,不可以。行政、企事业单位职工及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在我中心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中间无断缴,符合我中心贷款条件并且之前没有公积金贷款或已结清,并承诺贷款后正常缴存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17,回复内容:
您好,更改手机预留号码可由单位专管员登录网厅单位版,“修改员工信息”就可以添加或修改员工手机号码,或携带本人身份证去就近管理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