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变为省直公积金

问下,由于公司原因,我公积金由以前的长沙市公积金变为了省直公积金了,公积金不代扣了,怎么办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23,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按月划拨业务至贷款结清前无法取消,若公积金停缴封存的,划拨至没有余额时可存钱至还款银行卡进行还款。欢迎您登录我中心官网查阅详细资料,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22,回复内容:


您好,本中心与湖北黄石未开通异地互贷政策,无法申请本中心贷款。本中心也会和省外相应城市协商,尽快落实贷款问题,如果有新政策出台,我们会发布到长沙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请及时关注,谢谢您的理解!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22,回复内容:


您好,因您目前名下有公积金贷款尚未未结清,第二套房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22,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贷款测算公式:(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通过此公式算出来只是参考值,最终贷款额要贷款管理部根据公积金月缴存额、缴存年限、 购建房情况、家庭收入、征信等综合评定。最高贷款额不超过60万。我中心官网首页“便民服务”栏目内有“贷款计算器”功能,可供参考。以前文件并未废止,该文件主要针对长沙市公积金账户,在文件第四十九条, 铁路分中心可参照本管理办法,根据铁路职工申请贷款的实际,制定新的贷款管理规定。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23,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您所述情况,您的公积金贷款流程目前处于“已面签,开发商至房产部门办理抵押”的环节。办理抵押的流程、条件、时间等均不受我中心控制、管理,预告登记证的办理也不属我中心管理范围。建议您先联系开发商咨询该楼盘是否已办理好了抵押手续,如已办理好抵押,需确认房产部门是否已出预售登记证。管理部在收到抵押权证后会进入放款环节。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23,回复内容:


您好,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房首付最低20%,首套住房组合贷款首付最低30%。若家庭名下已有一套住房(面积小于144平米)购买家庭名下二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35%,有商业贷款未结清,最低首付比例45%,贷款利率上浮10%。欢迎您登录我中心官网查阅详细资料,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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