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定手机号码
我之前没有注册过公积金中心的账号,已经离职5年,目前在广东省,现在注册你们的账号就非得回到湖南的公积金中心才能绑定手机号码,这个设定会不会太不人性化?现在手机都是实名制了,建议你们能改一下这个规定,让老百姓不用那么麻烦…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28,回复内容:
您好,更改手机预留号码可由单位专管员登录网厅单位版,“修改员工信息”就可以添加或修改员工手机号码,或携带本人身份证去就近管理部办理。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27,回复内容:
您好,全款购房只能提取一次,购买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普通自住住宅,未做公积金贷款的,在购房合同签订两年内,可以申请购房提取公积金,提取金额最多不超过您的首付款,所需资料:签订时间两年内的备案的购房合同(二手房还需契税发票),购房发票,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单位盖公章的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还有公积金的卡(或者本人湖南省内建设银行或者交通银行的储蓄卡)异地购房的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须提供: 1.夫妻双方购房所在地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军人房产证明由团级以上营房部门出具) 2.加盖房屋所在地房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27,回复内容:
您好,行政、企事业单位职工及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在我中心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中间无断缴,您户籍地为株洲,在本区域内无房,符合我中心贷款条件并且之前没有公积金贷款或已结清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27,回复内容:
您好,1.商转公的前提条件是您自行结清商业贷款后,且如果您购买的房产不是家庭名下第三套及以上房产(注销两套记一套,注销三套记两套)且家庭名下住房面积未超过144(含)平米,未注销过144平米以上房产,家庭名下没有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在本中心连续正常汇缴满六个月,且购房地在长沙,用于转贷的房产未办理过购房提取则可申请商转公。(如是全额付款的房产需在签订购房合同一年内申请)。2.只要不是家庭名下第三套房及以上房产,或者家庭名下无其他公积金贷款的房子,商业贷款还贷满12个月,可以申请还贷提取公积金。提取需要准备的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27,回复内容:
您好,您可登陆官网网厅个人版查询,感谢您对长沙市公积金的理解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27,回复内容:
您好,由于您提供的信息有限,这边后台查不到您的信息,建议您关注本中心微信公众号,向后台工作人员提供您的身份证号码,让工作人员为您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