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贷款,冻结证明如何开?

你好,在北京缴纳公积金,准备在长沙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其中要准备一项资料,冻结证明。请问此证明需要如何开具?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0-27,回复内容:


您好,冻结证明是在北京公积金中心开具的,详询北京公积金中心。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0-25,回复内容:


您好,按照您所表述的情况,贷款额度是按照新的缴存基数598进行计算。公积金连续正常汇缴满6个月后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0-25,回复内容:


您好,经查询我市房屋产权信息系统,职工本人(已婚的包括本人和配偶)在本市(含长望浏宁)无自有产权住房(包括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职工每年可申请租房提取一次,每次提取时间间隔12个月以上,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近12个月实际汇缴额的50%,因账户合并、转移、补缴、结息等产生的12个月汇缴额以外的金额不计入提取额度内,提取金额至百元位。办理租房提取所需资料: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2.提取申请人建行、交行、长沙银行、工行、农行任一有效一类借记卡;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职工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0-25,回复内容:


您好,已在长沙住房公积金有开户缴存,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长沙市公积金管理部开具转移接收函,持接收函向转出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转移。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0-30,回复内容:


您好!接到您反映的情况后,我中心岳麓区管理部前往该楼盘上门宣传执法,该楼盘相关负责人称正在办理公积金贷款签约手续,管理部向开发商强调楼盘不得以“正在与公积金中心办理签约手续”为由,拒绝购房人选择公积金贷款,该负责人表示支持购房人选择公积金贷款购房,并承诺会落实公积金相关规定。10月27日,我中心电话联系您,告知处理情况。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0-27,回复内容:


您好!接到您反映的情况后,我中心岳麓区管理部前往该楼盘上门宣传执法,强调楼盘不得以“正在与公积金中心办理签约手续”为由,拒绝购房人选择公积金贷款,该楼盘相关负责人表示支持购房人选择公积金贷款购房,并承诺会落实公积金相关规定。10月27日,我中心电话联系您,告知处理情况。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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