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首套房认定的问题

您好,我于2014年用纯商业贷款办理了房屋贷款,但现在已经结清(期间有提取公积金用于还房贷),这种情况如果我购买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是以首套计算吗?最高额度可以贷到多少?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9-20,回复内容:


您好,1、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特别要求对住房套数认定特别要求:不管是本地贷款还是异地贷款,对住房套数的认定均以缴存职工家庭在我市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登记的住房套数为准,对贷款次数的认定均以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次数为准,申请商转公的该套住房及该笔贷款不计在内。

2、若符合我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和商业贷款申请条件可申请办理。若贷款申请人为东莞缴存职工,首套房首付为三成,二套房首付为四成,而异地缴存职工在本市申请公积金贷款无论首套还是二套,首付均为四成。其中,借款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9-11,回复内容:


 您好,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评估公司评估房价。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9-12,回复内容:


 您好,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需买卖双方到场,如卖方无法到场办理需到公证处出具委托公证。其中组合贷款需同时满足公积金和商业银行贷款要求,申请人需先咨询商业银行是否符合和同意申请人申请组合贷款。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12345。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9-12,回复内容:


 您好,若市民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可在本市指定网点申请办理个人账号余额提取。您可登录官网办事指南查阅相关流程,查找路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指南>>提取类,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包括:(一)购买自住住房,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或户籍所在地的自住住房;(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三)租住本市住房(四)退休;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六)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七)享受社会最低生活保障;(八)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九)物业管理费。其中离职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9-12,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龙卡已不再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的查询途径:
(一)本人凭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各办事处、承办公积金业务的银行网点。
(二)关注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并注册。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9-12,回复内容:


 您好,申请人在柜台申请提取可选择不大于本次的最大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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