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办理对冲业务后,还能否提取

我是今年8月办理的公积金对冲业务,但是买的房是期房,尚未交房。每月公积金缴存能够满足每月抵扣贷款,现在是租房居住,请问一下公积金办理对冲业务后,租房还能申请提取公积金余额吗?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30,回复内容:


您好,如您在本市已购买房产,则不符合本中心租房提取条件,不予以办理.租房提取条件:职工本人(已婚的包括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每年可以申请提取一次,职工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近12个月实际汇缴额的50%,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29,回复内容:


您好,只要不是家庭名下第三套房,或者家庭名下有其他公积金贷款的房子,商业贷款满一年还贷提取需要准备的资料,购房合同,借款合同,去还款银行打印最近12个月以上银行盖章的还款明细,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未婚请提供户口本,离异请需再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准备本人建设银行或者交通,长沙银行,工商银行,银行可必须你本人名字的银行卡来提取. 异地资料,异地购房的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须提供: 1.夫妻双方购房所在地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军人房产证明由团级以上营房部门出具) 2.加盖房屋所在地房产部门公章的备案信息查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29,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产(或已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需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百分之20,贷款年限1-5年利率百分之2.75,6-30年利率百分之3.25。异地缴存职工咨询公积金贷款,如户籍不在长沙,请注意是否符合长政办函〔2017〕38号第一条第三款和长住建发〔2017〕71号第一条和第二条,是否具备购房资格。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29,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职工家庭的可贷额度,在最高贷款额度内按照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缴存额、购建房、家庭收入等方面情况进行测算后,取最低值。可贷额度公式:公积金贷款测算公式:(公积金月缴存额*12*uo未来可缴存年限+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我中心官网首页“便民服务”栏目内有“贷款计算器”功能,可供参考。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04,回复内容:


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后,我中心望城区管理部立即电话联系您,询问具体情况,了解到您于8月30日办理了认购手续,并于8月31日交了首付款,并已签订了商业银行按揭协议。经查,您所购楼栋已于我中心完成签约手续,可办理公积金贷款。随后,管理部立即联系该楼盘相关负责人,沟通协调更改付款方式,楼盘相关负责人表示会向集团领导报告,尽力促成此事。管理部电话联系您,告知处理情况,您对我中心的工作表示满意。若您以后购房时遇到开发商阻挠或拒绝公积金贷款的情况,请您保留相关证据,并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提供详细信息,我们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29,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产(或已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需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百分之20,贷款年限1-5年利率百分之2.75,6-30年利率百分之3.25。异地缴存职工咨询公积金贷款,如户籍不在长沙,请注意是否符合长政办函〔2017〕38号第一条第三款和长住建发〔2017〕71号第一条和第二条,是否具备购房资格。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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