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转移到长沙

我之前一直在北京工作,并且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上月从北京会长沙工作,现已正常缴纳公积金,我想把北京的住房公积金转到长沙,请问如何操作,提供哪些资料,另外如果转过来,长沙正常缴纳多久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0-16,回复内容:


您好,1.北京已接入全国异地公积金转移接续平台,如您原单位账户已封存,无公积金贷款,可以携带身份证前往长沙开户的公积金管理部办理异地转移手续。2.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异地转移手续的,异地连续缴存满6个月,不间断在我中心缴存1个月以上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异地连续缴存未满6个月或缴存不连续的,仍需在我中心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方可申请贷款。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0-16,回复内容:


您好!北京公积金已与我中心实现异地互贷。没有户籍限制,异地公积金贷款需提供近2个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本情况、近6个月缴存流水、异地贷款情况证明和夫妻双方在缴存地近1个月的全部房屋产权信息证明。根据贷款种类不同,所需的贷款资料也不相同。您可以在官网的“场景式服务”板块,以及微信的“服务中心”里面查询到详细的内容。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14,回复内容:


您好!接到您反映的情况后,我中心立即电话联系您,告知我中心已申请住建委行政执法局展开集中联合执法行动,将往阳光城上门执法,并询问您是否愿意同行,请您向中心执法大队提供该楼盘阻挠、拒绝购房人选择公积金贷款的证据、线索。10月18日,联合执法队前往阳光城上门联合执法,要求开发商提高认识,组织员工培训自查自纠。楼盘负责人表示将遵照执法大队意见进行进一步整改。如已在认购书上选择商业贷款,想更改为公积金贷款,可与开发商进行协商。我中心将持续跟进该楼盘整改情况,拒不改正的,我中心将报至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坚决维护缴存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0-16,回复内容:


您好!1.广州公积金已与我中心实现异地互贷。但有户籍限制,要求缴存人的户籍地为长沙。 2.广州公积金提取业务建议您咨询广州公积金管理中心!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0-16,回复内容:


您好!请您提供楼盘全称、位置、目前销售状态(未开始销售、在售、是否已取得预售登记证等)、您于什么时间咨询的该楼盘、通过何种方式了解到的信息(电话、营销中心等)、楼盘的哪位工作人员告知您不可以选择公积金贷款、该工作人员姓名、电话等尽可能详细的信息,我中心会核实处理。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0-16,回复内容:


您好,1.跟我们有合作协议的,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我们受理贷款申请。(宁乡管理部暂不办理)但是组合贷款还包括了商业银行意见,所以我们只能判断是否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无法判断是否一定能申请得了组合贷款.关于商业银行的意见,建议您咨询开发商。2.我中心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职工家庭的可贷额度,在最高贷款额度内按照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缴存额、购建房、家庭收入等方面情况进行测算后,取最低值。可贷额度公式:公积金贷款测算公式:(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我中心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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