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公积金存在异地贷款冻结提取

本人已经离职,离职前公积金存在异地贷款,请问可不可以申请离职提取公积金?能一次性提取账户余额吗?需要什么手续?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4-17,回复内容:


您好,如您是我中心缴存用户,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情况下,不允许办理离职销户提取,如您是其他中心缴存用户,关于提取业务,建议您咨询该公积金管理中心。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4-16,回复内容:


您好!北京公积金已与我中心实现异地互贷。没有户籍限制, 异地公积金贷款需要在缴存地公积金出具职工公积金缴存流水、职工基本明细、无贷款证明、冻结证明以及当地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已婚的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房产证明)。 根据贷款种类不同,所需的贷款资料也不相同。您可以在官网的“场景式服务”板块,以及微信的“服务中心”里面查询到详细的内容。有关公积金的疑问或建议可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4-16,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产(或已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需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百分之20,贷款年限1-5年利率百分之2.75,6-30年利率百分之3.25。异地缴存职工咨询公积金贷款,如户籍不在长沙,请注意是否符合长政办函〔2017〕38号第一条第三款和长住建发〔2017〕71号第一条和第二条,是否具备购房资格。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4-16,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联合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开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业务。(因宁乡市房产部门原因,在宁乡市购房暂无法办理组合贷款。)目前已有长沙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四家商业银行与我中心达成组合贷款业务合作,其他商业银行暂未达成合作。组合贷款由我中心和协作商业银行联合发放,遵循自愿原则,由借款人根据需要自愿申请,但必须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求和商业银行贷款要求。若您想使用组合贷款的方式购房,建议您与开发商沟通协商,确认是否符合办理组合贷款的条件。若开发商无正当理由,拒绝您选择组合贷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4-16,回复内容:


您好,网上办理的提取业务,资料上传成功后,审核时间一般是1-3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后,1个工作日即可到账。如果3个工作日还未到账,您可以登录网厅,点击右上角的消息栏查看自己未通过的原因。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4-16,回复内容:


您好,网上办理的提取业务,资料上传成功后,审核时间一般是1-3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后,1个工作日即可到账。如果3个工作日还未到账,您可以登录网厅,点击右上角的消息栏查看自己未通过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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