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状态公积金提取
我目前处于在职状态,想提取公积金来偿还住房商业贷款,请问需要哪些资料?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10,回复内容:
您好,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住房有商业贷款尚未结清,没有其他的公积金贷款房产,在正常还贷12个月后可以申请还贷提取公积金。贷款期间每年可提取一次,但每次间隔时间应在12个月以上。还贷2年以上一次性提取的,提取额不得超过最近24个月的还款额。提取需要准备的资料,购房合同(二手房为契税发票),借款合同,去还款银行打印最近六个月以上银行盖章的还款明细,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还有公积金的卡。异地购房还贷还需提供夫妻双方购房所在地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欢迎您登录我中心官网查阅详细资料,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07,回复内容:
您好,当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结息日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息计息,上年结转的,按结息日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三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遇利率调整时,不分段计息. 感谢您对长沙市公积金的理解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07,回复内容:
您好!因您提供的身份信息和贷款信息有限,无法在系统内为您核查具体情况。欢迎您及时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并提供主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贷款管理部、楼盘名称等必要信息。我中心会及时为您核查处理相关情况。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10,回复内容:
您好,第一,在每年公积金年审时可以申请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具体请登陆本中心官网查看《关于开展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审工作的通知》;第二,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与个人必须一致。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07,回复内容:
您好!如您原单位已办理账户封存,在没有贷款的情况下,您可以办理异地转移,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目前在16个试点城市试运行(16个试点城市:深圳、广州、天津、上海、重庆、南京、淮北、铜陵、随州、长沙、江门、自贡、昆明、宝山、昭通、青海省直中心)。若公积金转出地已开通转移接续平台的,办理公积金转入本中心的提供以下资料即可: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附表1)一式两份(由管理部提供)。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07,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产(或已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需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年限1-5年利率2.75%,6-30年利率3.25%。关于长沙市外户籍是否具备购房资格的,请参照长住建发〔2017〕71号《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住宅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第一条和第二条及长政办函〔2017〕38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第一条第三款。详细情况需咨询房管部门。本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