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贷款买首套房
您好,我是益阳户口,在长沙工作,社保交满一年,准备在长沙买首套房,老公江苏户口,在上海工作,交纳上海社保。请问我们俩要如何办理公积金共同贷款业务?且贷款额度是否有提升空间?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01,回复内容:
您好,社保和公积金是两个单位系统,如果您配偶缴存的是上海公积金,虽然上海公积金与本中心签订了异地贷款合作协议,但要求借款人户籍地必须是长沙,所以您配偶不符合本中心贷款条件。如您购买的是本中心公积金,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产(或已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需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年限1-5年利率2.75%,6-30年利率3.25%。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31,回复内容:
您好,本中心已与上海开通异地互贷政策,但受户籍限制,必须要求贷款人户籍地为长沙。所以您只能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产(或已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需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年限1-5年利率2.75%,6-30年利率3.25%。但关于长沙市外户籍是否具备购房资格的,请参照长住建发〔2017〕71号《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住宅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第一条和第二条及长政办函〔2017〕3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31,回复内容:
您好,可以建议您申请组合贷款,跟我们有合作协议的,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我们受理贷款申请。(宁乡管理部暂不办理)但是组合贷款还包括了商业银行意见,所以我们只能判断是否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无法判断是否一定能申请得了组合贷款.关于商业银行的意见,建议您咨询开发商。与本中心有合作的银行是长沙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工商银行。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31,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贷款后,如果是家庭名下首套房,面积小于等于90平米,可以购房提取,但要留贷款额的10%不能提取,如果是面积大于90平米或者是家庭名下第二套房,就只能正常还贷12个月以后未办理划拨业务才能按照还贷提取,提取金额是最近12个月还款额。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31,回复内容:
您好,系统预留手机号码只能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前往管理部办理或者单位专管员登录网厅修改,建议您先咨询下您的单位专管员。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01,回复内容:
您好,不可以,本中心不支持异地公积金办理商转公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