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状况证明
办理租住房住房公积金提取,婚姻状况证明可以由所在单位开具吗?还是必须得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开具证明??(因本人户口不在长沙市)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14,回复内容:
您好,现已不开具婚姻状况证明,已婚提供结婚证,未婚提供户口簿,离异提供离婚协议和离婚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14,回复内容:
您好,现本中心已取消划拨业务办理,但是对冲业务已上线,如果您未添加贷款关联人,夫妻办理共同对冲业务,需要夫妻双方都到场,只冲抵个人的话,建议您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贷款地公积金管理部办理,需同时冲抵配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14,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职工家庭的可贷额度,在最高贷款额度内按照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缴存额、购建房、家庭收入等方面情况进行测算后,取最低值。可贷额度公式:公积金贷款测算公式:(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我中心官网首页“便民服务”栏目内有“贷款计算器”功能,可供参考。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14,回复内容:
您好,由于您提供的信息有限,这边无法查询您的信息,建议您关注本中心的微信公众号,向微信后台工作人员提供您的身份证号码,让其查明原因。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14,回复内容:
您好,如您办理了公积金对冲业务,每月对冲还贷一次,对冲还贷时间为每月20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冲抵住房公积金月还贷额,当借款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时,不足部分从还款银行卡(存折)中补充,未偿还贷款记为逾期;公积金贷款首次还款金额是从放款日开始计算直至次月20日。因此首次还款金额可能会超过一个月的月还款额。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14,回复内容:
您好,咨询网厅业务,建议您加网厅QQ:800012321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