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款日期

请问一下,公积金贷款3月初放款,每月20是还款日,但是20号当天没有扣钱,是要到下个月扣么?(还款银行是工商银行)谢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3-22,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扣款是当月借款,次月扣款,首次还款金额是从放款日开始计算直至次月20日,按天数计算,因此首次还款金额可能会超过一个月的月还款额。从第二个月开始按月还款额扣款。具体数据请登录网厅查询详情,以系统内的数据为准。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3-20,回复内容:


您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根据您所述情况,系您工作单位未按相关规定要求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建议您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此问题。根据《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借款人按照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缴存规定连续不间断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方能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贷款日、放款日与最近一个月住房公积金缴存日的时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3-20,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我中心与湖南省内各市州中心达成的公积金异地使用合作协议内容,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冻结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贷款结清后可办理账户解冻。我中心与怀化公积金中心之间无业务指导关系,关于您是否符合怀化中心的提取条件以及如何办理提取业务,不属我中心管理范围,建议您向怀化中心反映此情况。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3-20,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缴存职工离职的,在没有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单位对公积金账户进行停缴及封存后6个月及以上,职工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存储余额并注销个人账户。有以下两种办理方式:1.携相关资料至公积金管理部办理离职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离职证明、本人名字的任意一张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长沙银行的储蓄卡(所有资料均需要原件)。2.网上离职提取:访问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官网www.csgjj.com.cn首页,注册网上业务大厅个人版或扫描二维码下载手机app,登录后上传身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3-21,回复内容:


您好,携带本人身份证到贷款地管理部办理公积金业务对冲即可,感谢您对长沙市公积金的理解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3-21,回复内容:


您好,商业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有两种方式:(一)转贷房产设定抵押(本套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已出,只能用本套房作抵押)。借款申请人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经贷款初审员确认后,先到银行办理商业住房贷款提前还款,提前结清后30天内携相关资料至贷款管理部前台办理。所需资料: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2.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含离婚协议书);3.收入证明。在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不需要提供。借款人配偶未在我中心缴存的需有工作单位或社区出具收入证明(月收入5000元以上需提供纳税证明) 配偶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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