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离职提取

个人帐号:301179009。请问我这个帐号的封存时间,什么时候能够提取处理。谢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2-06,回复内容:


您好,1.您的封存时间是2017-9-5;2.公积金缴存职工离职的,在没有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单位对公积金账户进行停缴及封存后6个月及以上,职工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存储余额并注销个人账户。有以下两种办理方式:1.携相关资料至公积金管理部办理离职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离职证明、本人名字的任意一张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长沙银行的储蓄卡(所有资料均需要原件)。2.网上离职提取:访问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官网www.csgjj.com.cn首页,注册网上业务大厅个人版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2-05,回复内容:


您好,那是您以后提取所绑定的银行卡,如您需重新绑定需携带新的银行卡到汇缴管理部更改,如您以后在网上申请提取,直接在网上修改绑定卡即可,感谢您对长沙市公积金的理解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2-05,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职工家庭的可贷额度,在最高贷款额度内按照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缴存额、购建房、家庭收入等方面情况进行测算后,取最低值。可贷额度公式:公积金贷款测算公式:(公积金月缴存额*12*uo未来可缴存年限+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我中心官网首页“便民服务”栏目内有“贷款计算器”功能,可供参考。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2-05,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个人账号显示没有您的账户信息,感谢您对长沙市公积金的理解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2-05,回复内容:


您好!广州公积金已与我中心实现异地互贷。但有户籍限制,要求缴存人的户籍地为长沙。?异地公积金缴存职工关于长沙市外户籍是否具备购房资格的,请参照长住建发〔2017〕71号《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住宅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第一条和第二条及长政办函〔2017〕38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第一条第三款。详细情况需咨询房管部门。本微信公众号仅提供有关公积金业务咨询。根据贷款种类不同,所需的贷款资料也不相同。您可以在官网的“场景式服务”板块,以及微信的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2-05,回复内容:


您好,月还款额是根据您个人的还款方式、贷款总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计算出来的,不能超过家庭收入的百分之50。官网首页有“贷款计算器”可以参考一下未婚、首套房,如果按照实际的缴存基数计算出来,月还款额超过了月收入的百分之50,就可以按照6481的基数来计算还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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