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沙缴存公积金,可否在南昌买房还贷

您好,我在长沙缴存住房公积金,但是工作地点在南昌,我老婆在南昌缴存公积金,我能否用我的公积金和我老婆的公积金一起在南昌买房还贷?有什么注意事项么?备注:我户口不在江西和湖南,我老婆户口是南昌户口。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30,回复内容:


您好,异地公积金贷款遵循购房地住房公积金政策。各地公积金政策不同。建议您直接咨询购房地公积金中心政策。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29,回复内容:


您好,凡年满18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在我市就业且具有合法经济收入来源,自愿承诺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农业转移人口、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均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缴存登记和个人账户设立手续,并享有住房公积金制度赋予的相关权利。可携带身份证原件去就近公积金管理部办理开户。公积金连续正常汇缴满6个月,满足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条件下,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29,回复内容:


您好,凡年满18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在我市就业且具有合法经济收入来源,自愿承诺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农业转移人口、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均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缴存登记和个人账户设立手续,并享有住房公积金制度赋予的相关权利。可携带身份证原件去就近公积金管理部办理开户。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29,回复内容:


您好,异地公积金缴存职工关于长沙市外户籍是否具备购房资格的,请参照长住建发〔2017〕71号《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住宅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第一条和第二条及长政办函〔2017〕38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第一条第三款。详细情况需咨询房管部门。如具备购房资格的,北京缴存职工凭缴存地住房公积金职工公积金缴存流水、职工基本明细、无贷款证明、冻结证明以及当地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已婚的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房产证明)向贷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29,回复内容:


您好,借款人家庭住房套数认定包含借款人和配偶名下所有房产,不论产权归属为婚前一方财产或双方共同财产,且包含除夫妻共有以外其他共有形式的房产。因离婚致使房屋产权已过户,不归属借款申请人的,此房屋不计入借款申请人家庭住房套数,但该房屋在婚姻期间申请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且目前尚未结清的,须计入借款申请人家庭住房套数。若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第二套房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首套房贷款年限1-5年利率2.75%,6-30年利率3.25%。二套房基准利率上浮10%。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29,回复内容:


您好,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借款申请人提供资料→管理部前台收件、录入→初审、复审、审批→签订借款及抵押担保合同→担保公司复核→受委托银行复核→开发商或借款人办理抵押→中心放款。其中“初审、复审、审批”三级审批环节我中心承诺且严格履行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开发商或借款人办理抵押”环节,由开发商或借款人前往长沙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该环节办理所需时间不受我中心控制。抵押登记办完后,开发商或借款人将相关材料递交至我中心,即进入放款流程。整个贷款流程涉及多个环节,部分环节办理时间不受我中心控制,建议您向开发商或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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