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

我现已经购买一套房子,2017年9月开始还贷,没有办理对冲,请问今年一次可以提取多少资金,如何计算的额,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19,回复内容:


您好,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住房有商业贷款尚未结清,没有其他的公积金贷款房产,在正常还贷12个月后可以申请还贷提取公积金。贷款期间每年可提取一次,但每次间隔时间应在12个月以上。还贷2年以上一次性提取的,提取额不得超过最近24个月的还款额。提取需要准备的资料:购房合同(二手房为契税发票),借款合同,去还款银行打印最近六个月以上银行盖章的还款明细,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提取申请人建行、交行、长沙银行、工行、农行任一有效储蓄卡。异地购房还贷还需提供夫妻双方购房所在地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18,回复内容:


您好,湖南省内各地公积金(除省直)在长沙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受户籍限制。公积金连续正常汇缴满6个月可申请贷款。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18,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产,或已有1套144㎡以下住房(住房注销1套不计套数;注销2套算1套,每套均在144㎡及以下),在长沙购买普通自住房申请了商业贷款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家庭名下没有公积金正在贷款的情况,该套房未办理过购房提取则可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18,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每月15日起进行划拨,具体到账时间有可能因银行时间顺延。只要您办理了按月划拨业务,并且确保公积金划拨足以抵扣您的月还款额,您不用担心会有逾期的情况。扣款至28号都属于正常情况。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19,回复内容:


您好,如果您与单位沟通,单位仍拒绝为您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您可向我中心举报。举报单位不缴公积金需提供以下信息:举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手机号码)、被举报单位详细信息(准确的单位全称、单位地址、负责人姓名、负责人联系方式),以及详细情况(入职时间、是否从工资中扣除了公积金部分、能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是否需要个人信息保密)。举报方式:拨打12329热线或主任信箱留言。接到您反映的情况后,我中心会展开调查,进行核实处理。感谢您对长沙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19,回复内容:


您好,广州公积金已与我中心实现异地互贷。但有户籍限制,要求缴存人的户籍地为长沙。宁乡县为长沙户口。感谢您对长沙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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