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公积金贷款

我是成都户口,之前在成都工作缴纳公积金,今年来长沙工作,在长沙缴纳公积金,能在长沙买房吗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15,回复内容:


您好,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异地连续缴满六个月,没有断缴的情况,需在我中心缴存1个月(含)以上,在异地连续缴存未满6个月,需在我中心连续缴存3个月(含)以上,且合并计算缴存时间需达到6个月(含)以上,把外地账户转移过来后方可申请贷款。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14,回复内容:


您好,建议您携带身份证前往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前台进行修改。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14,回复内容:


您好,借款人购买自住房,提出贷款申请并填写《长沙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证件及资料: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婚姻证明、户籍证明;2.借款人及配偶稳定经济收入证明;3.合法有效的贷款合同或产权证、已支付占购房总额20%以上的首付款发票或交易契税发票;4.借款人及配偶个人征信授权书;5.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商业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详细请咨询购房所在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14,回复内容:


您好,本中心已与深圳开通异地互贷政策,但受户籍限制,必须要求贷款人户籍地为长沙。主要支持职工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对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手续。 异地公积金贷款:除基本资料外,还需要在缴存地公积金出具职工公积金缴存流水、职工基本明细、无贷款证明、冻结证明以及当地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已婚的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房产证明)。根据贷款种类不同,所需的贷款资料也不相同。您可以在官网的“场景式服务”板块,以及微信的“服务中心”里面查询到详细的内容。有关公积金的疑问或建议可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14,回复内容:


您好,建议您与原单位专管员协商补缴事宜。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14,回复内容:


您好,1.如您再未放款的情况下,商贷已成功购买一套房产,那么您公积金申请的房产属于二套房,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20%。若家庭名下已有一套住房(面积小于144(含)平米),有商业贷款未结清,购买家庭名下二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40%,贷款利率上浮10%。若商业贷款已结清,购买家庭名下二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20%,贷款利率上浮10%。2.商贷首付多少建议您咨询贷款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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